杜姓人物创造的典故中,杜撰和杜举是颇有趣味和深意的两个。
《辞海》对杜撰的解释是:“无根据的编造。”然而,其意并非单指无根据的编造。南宋王楙《野客丛书》载:“杜默为诗多不合律,故言事不合格者为‘杜撰’。”这里的意思即指诗不合律、事不合格,后来便衍生为胡编乱造。
杜默,字师雄,濮州(今山东鄄城)人,北宋诗人,宋初三先生之一石介(字守道)的学生。杜默求学多年,虽然屡试不第,但石介却认为自己这位学生才气高迈,对他十分欣赏,特别偏爱。庆历二年(1042),时任国子监直讲的石介,为离京归乡的杜默送行,特作《三豪诗送杜默师雄》赠别,诗曰:“曼卿(石延年)豪于诗,社坛高数层。永叔(欧阳修)豪于辞,举世绝俦朋。师雄歌亦豪,三人宜同称……”
石介在诗中将杜默的诗歌才华与当时已经名扬四海的大诗人欧阳修、石延年并称为诗坛“三豪”,可谓欣赏有加,极力延誉。然而,杜默的诗歌水平到底如何呢?苏东坡在《东坡志林》中说,他曾读过杜默一首给石介的《送守道六子诗》:“学海波中老龙,圣人门前大虫。推倒杨朱墨翟,扶起仲尼周公。”这种拙劣的诗才也被石介列为文坛“三豪”之一,苏东坡忍俊不禁,嘲笑道:“吾观杜默豪气,正是京东学究饮私酒,食瘴死牛肉,醉饱后所发者也!”因了文坛巨擘苏东坡的评价,一槌定音,于是就有了后来王楙的“杜撰”之说。
南宋朱熹《朱子语类》载:“因论《诗》,历言《小序》大无义理,皆是后人‘杜撰’,先后增益,闭合而成。”可见,到了南宋,杜撰已经成为读书人普遍接受并在字里行间通用的典故了。
“杜举”一典出自《礼记?檀弓下》,《古文观止》一书以《杜蒉扬觯》为名收入(觯:酒杯)。文章说的是,春秋时候,晋国大夫知莹去世了,按照礼制的规定,君主在卿大夫丧葬之际要清心寡欲,表示悼念,但知莹还未安葬,国君晋平公却拉来宠臣李调、乐师师旷,毫无忌惮地饮酒作乐,还击钟助兴。
晋平公的厨师杜蒉听到钟声,从外面走了进来,先斟了一杯酒递给师旷说:“这杯酒罚你喝下!”又斟了一杯酒给李调说:“这杯酒罚你喝下!”他接着斟了第三杯酒,自己在殿堂上向北跪下,一口喝干,然后扬长而去。
晋平公非常诧异,赶快让人把杜蒉叫了回来,说:“你为何罚师旷喝酒?”杜蒉回答说:“每逢子卯忌日,君主按礼不得作乐,而今知悼子的灵柩还在殿堂之上,这比子卯忌日更加重要,师旷作为太师,非但不劝,还陪同作乐,因此罚他。”
晋平公又问:“那你为何还罚李调呢?”杜蒉说:“李调作为宠臣,贪吃贪喝,却忘记了君主该忌讳的事情,该罚。”
晋平公再问:“你自己为何也喝一杯呢?”杜蒉说:“我作为厨师,不专心供应杯盘餐具,却越职言事,因此自罚一杯。”
晋平公恍然大悟,惭愧地说:“我也有过错啊,请斟上酒,罚我一杯吧。”于是,杜蒉将酒杯清洗干净,双手举起,献给晋平公。晋平公一饮而尽,还对身边侍候的人说:“如果我死了,千万不要丢弃这个酒杯啊!”
杜蒉虽然只是一个宫廷厨师,但他在晋平公违反礼仪之时,敢于指出并规劝,而且终于使晋平公认识到了错误,并悔过自新,这种过人的智慧和胆识,值得钦佩,人们也因此而记住了这位普通厨师。后来,每当主人向宾客敬酒完毕,都会“扬觯”,即把酒杯高高举起,人们称这一礼仪动作为“杜举”。
这两个典故,一个教育我们凡事要讲规矩,不能无中生有,主观臆造,否则就会贻笑大方;一个让我们懂得尊重不同的声音,闻过则喜,对中肯的批评建议虚心接纳,像晋平公一样,知过不讳,勇于改正,这样,无论人生抑或事业,才会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。